时间 2024-01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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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泰市金斗水库水源地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
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等相关规定,现将本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项目概况

项目名称:新泰市金斗水库水源地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

选址:生态修复位于白杨河河道、河道入金斗水库库口,及金斗水库库滨带;生活污水管网建设位于金斗水库保护区范围内5个分散村庄。

建设内容:结合项目区工程地质及地形状况,新泰市金斗水库水源地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中入库河道及入库口、库滨带湿地主要采用人工湿地系统进行生态修复,同时对河道、入库口、库滨带岸坡进行修复。金斗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青云街道辖区内的5个村较分散、村庄人口较少,纳入污水管网处理模式成本极高,根据金斗水库保护区内村庄生活污水水质情况、水源地的土地利用现状、运行维护难度及费用,综合考虑水源地的水质安全,确定污水处理系统采用管网收集集中拉运的方式处理。

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: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

联系人:赵强德   联系方式:13805484899

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

评价单位:山东勤达生态环境有限公司
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
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》,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》上。

网址: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
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公众可以通过建设单位提供联系方式,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
发布单位: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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